第一条 为了保证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依照教育部《2006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办法》,结合本校成人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面向全社会招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的在职、从业人员及国家成人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和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以外的社会其他人员。
第三条 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颁发的大学专科毕业证书人员。
第四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有夜大、脱产等学习形式。其中脱产学习的学生在北京科技大学管庄校区(朝阳区)学习。夜大为业余学习,双休日上课,教学地点:北京科技大学管庄校区咨询电话:65749120、65749093;朝阳区职工大学和平西街教学区:64414376、64412010;北京市培训学校(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33号): 84132478 、84112908。
第五条 在京招收的专升本所有专业没有任何专业课加试。
第六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依照北京所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招生计划、分专业按考生第一志愿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生。
第七条 当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录取已满额时考虑其第二志愿专业。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的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不低于当地的最低录取控制线。经调剂录取后仍不足15人开班人数的专业予以停办,对已上线考生转至第二志愿或由考试院成招办调整至其他院校录取。
第八条 按学校所属地的原则,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为:按专业、层次不同,业余学习为:1740元-2900元/学年。人,脱产学习为:4000-5000元/学年。人;住宿费:1500元左右/学年。人。
第九条 新生入学后,本校将对已录取报到的专升本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第十条 本校成人高等招生工作由学校纪委监察室、考试院成招办负责监督。
第十一条 本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管庄北一里,邮政编码:100024。
校内办公地址:北京科技大学管庄校区综合楼106室。咨询电话: 65749120、65749093 65759055、
第十二条 本章程由北京科技大学管庄校区招生就业办负责解释。